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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股转让"抬头"?试探政策尺度是真

时间:2014-11-18 10:55|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近期,有关老股转让的安排方案又开始出现在了一些拟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申报稿中,以最新公布的11家拟IPO公司为例,大部分公司在招股说明申报稿中写有有意进行老股转让的条文,甚至不乏个别公司的高比例老股转让方案现身。 
   不过,从最新的公告结果来看,这些“试探性”的行为还是被监管层踩了刹车,不进行老股转让依然是主流。 
   11月13日晚间,证监会宣布核准11家上市公司IPO申请,其中沪市主板5家、深市中小板3家、创业板3家。有报道称,在上述获批公司中,老股转让出现大面积“抬头”态势。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上述公司老股转让大面积“抬头”的情形仅是出现在早前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比如拟上创业板公司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老股转让比例最高,公司8月11日递交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其中老股转让不超过1263.57万股,老股转让比例超过74%。 
   多家公司在申报稿中披露老股转让计划的同时表示,“如根据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未出现超募情况,则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老股。” 
   不过,从最新公告的结果来看,上述在申报稿中对老股转让有所计划的拟IPO公司都选择了“不进行老股转让”。 
   以在IPO申报稿中计划老股转让比例最高的凯发电气为例,根据最新公告显示,该公司表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34353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7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缺口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有证券行业律师表示,由于目前新股发行严格挂钩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对超募持不支持态度,所以应对解决超募资金的老股转让政策也就没有了实施的基础。 
   既然如此,那么如此数量的拟IPO公司依然还在申报稿中写有老股转让计划的目的又何在呢?
   另有证券保荐人代表解释,之所以不少拟上市公司申报稿中写有可能进行老股转让的方案,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实施的灵活性,一旦监管层已经不再反对老股转让那就可以直接施行。 
   由此也可见部分拟上市公司老股东对于提前减持套现的渴望。有业内人士认为,拟上市公司此举有试探监管层老股转让政策实施尺度是否有所放松的意味,“不过从目前的结果来看,监管部门的意见还是倾向于严格控制,除非超募比较多,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老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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