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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延长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

时间:2018-12-12 17:24|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中国网财经12月12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实施期限延长5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本通知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

  通知全文:

  

  关于延长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财税〔2018〕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

  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3〕105号)实施期限延长5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

  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本通知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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