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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北京征意见:鼓励自用充电桩共享利用-汽车频道

时间:2021-12-22 11:08|来源:|编辑: 网友评论

中新经纬12月21日电 据北京市政府网站消息,为切实解决居住区充电设施(含自用充电桩和公用充电桩)建设难题,规范运维管理,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住区充电服务模式,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加强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自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提出,鼓励自用充电桩共享利用,新建小区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等。

《意见》从加快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做好居住区电力配套服务、推广智能有序与共享充电、加强充电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等五方面提出18条具体意见。

在加快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新建小区按照规定,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电动汽车用户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少于1年)的固定停车位上建设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智能自用充电桩,实现存量小区具备条件的固定车位“应装尽装”。对不具备条件的小区,鼓励在小区内投放移动充电设施等。

在电力配套服务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存量小区停车位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小区充电桩用电需求。鼓励将小区公用充电桩建设纳入“三零”服务范畴,并形成示范。

在推广智能有序与共享充电方面,《意见》鼓励自用充电桩共享利用。支持充电设施企业、电动汽车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等单位开展自用充电桩共享业务,与自用充电桩产权人达成协议,明确双方运维、安全管理及共享服务费用等事宜,实现自用充电桩共享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支持居住区智能有序充电推广。市城市管理委结合居住区充电需求、电力条件等情况,开展智能有序充电小区示范。支持电网企业研究制定居住区充电桩接入电网标准,鼓励充电设施企业、电动汽车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等单位聚合电动汽车用户,与电网企业达成有序充电管理协议,形成电网企业发出负荷调控指令、其他单位响应参与的有序充电调控体系。

推动电动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示范应用。鼓励电动汽车、电力公司、充电设施等企业开展V2G技术研发创新,建立V2G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市城市管理委结合电动汽车充放电、电力调度需求、峰谷电价等情况,组织在大中型居住区等电动汽车集中停放区域开展V2G能量互动试点示范。

此外,《意见》还提出开展充电责任保险工作、推进居住区充电桩平台化管理等意见。(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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