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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正式发布 在境外开展仿制药研发也可注册申报

时间:2018-07-11 10:32|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财联社7月10日讯,界面·财联社记者获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正式对外发布《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对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完整性要求、数据提交的技术要求以及接受程度均给予明确。也意味着境外上市新药能更快在中国境内上市。所涉及的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通过药品的境内外同步研发在境外获得的创新药临床试验数据。在境外开展仿制药研发,具备完整可评价的生物等效性数据的,也可用于在中国的药品注册申报。(界面·财联社记者 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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