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产经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资讯

P2P监管时代来临,快捷财富捏稳“不动根本印”

时间:2016-09-02 15:55|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纸激起千层浪,在《办法》发布后近一周的时间里,P2P行业内出现多种声音,对《办法》所规定的细则也争论不断。对此,快捷财富却手捏“不动根本印”,既未对《办法》置评,也未对平台未来战略进行发言。其掌门人陈三苏称:已做预判,无需发言!

       “实际上,快捷财富自平台成立伊始,我们就强调了第三方信息中介的定位,并将平台发展和所有工作均围绕这一定位进行开展。”陈三苏说,“此次监管办法出台后,快捷财富进行多方对比自查,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基本上符合《办法》的内容规定。”

       在宏观指导性规定中,陈三苏表示,快捷财富目前的自查结果可以打上一个“优秀”的评分标签。但对《办法》中所涉及到的13条禁令,快捷财富高管层却有不同的声音:“把平台开展资产证券化或类资产证券化的债权转让行为等列入禁令的作法,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对借款限额的数额规定,似乎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一些高管人员认为,按照目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办法》中关于“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贷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限额作法,虽然在风险层面进行了严格管控,但却没能真正体现“普惠金融”的价值。

       “普惠金融是小额金融,但是我们认为这个‘小’字应当根据实际去理解。”快捷财富运营部门一名高管说,“单就东莞或者珠三角区域来说,如果给用户作出20万元的限定,用户借款周期将变长,借款流程将变得繁琐,资金造血作用也将弱化。”该名高管认为,对限额进行“一刀切”的作法,对实现“普惠金融”和加速资金流转会产生不小的阻碍。

       但就《办法》本身而言,快捷财富高管团队均表示赞同和大力支持。“我们认为,监管办法出台后,可以肃清很多不良平台和伪平台,这对合法、正规运作的P2P平台来说,无疑是有了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陈三苏说,“我们所要做的是积极去适应政策本身,但是,作为P2P实际运营者,我们也希望政策能够更加适应市场,更积极地助力市场经济的发展。”
TAG
780*90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滚动播报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QQ:2713090406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Copyright © 2021 中国产经网 Twsp.net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 Powered by twsp.net